广告热线:1-866-2392936    广告邮件:info@fhmedia.ca

枫华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枫华网 门户 实用资讯 法律 查看内容

移民22年不入籍 犯事遭驱逐还不能上诉

2016-4-21 06:41|

摘要: 移民22年不入籍 犯事遭驱逐还不能上诉一名华人青年马俊业(Chun Yip Ma,音译),移民22年仍没有入籍,在被法庭定罪、判刑后即遭收到了驱逐令,甚至还没有上诉的权利。据联邦移民事务上诉厅(

移民22年不入籍 犯事遭驱逐还不能上诉

一名华人青年马俊业(Chun Yip Ma,音译),
移民22年仍没有入籍,在被法庭定罪、判刑后即遭收到了驱逐令,甚至还没有上诉的权利。

据联邦移民事务上诉厅(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)披露的文件,马俊业在1994年随家人从香港移民加拿大,时年13岁。在在2003年8月,他由于贩运可卡因,被法庭定罪并判有条件服刑(conditional sentence)9个月。

由于马俊业一直没有入境,而他所犯的罪行最高量刑超过10年,属于严重犯罪,所以他在被法庭定罪后,移民及难民局(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)随即对他启动了驱逐程序。

在去年2月,难民局针对马俊业召开入境资格聆讯(admissibility hearing),其间确认了马的非公民身份,而鉴于他已经犯下重罪,所以对他发出了驱逐令。

马俊业在聆讯举行当日,即时向联邦移民事务上诉厅(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)提出上诉。马的律师表示,他的当事人被判“有条件服刑”,不应该同坐牢相提并论,而当局需给予他一个上诉机会,以免马“获得公平程序的权利”遭到“侵犯”。

代表联邦当局的律师随即提出反对,表示根据本国的移民及难民保护法(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),若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因保安问题、违反人权和国际权利、严重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不能入境,这类人并且不可向移民上诉部门提出上诉。

上诉厅审裁员森利(Sterling Sunley)经过听取双方观点,于今年3月7日驳回马俊业的上诉申请。森利援引昔日的案例指出,一年的有条件服刑,相当于至少6个月监禁,所以上诉厅没有权力为马俊业进行上诉聆讯。

本地移民法专家指出,这则案例再度证明,住满了入籍要求的时间仍不入籍,这种做法风险很高,一旦犯上刑事法,即使是轻微的,会有被解出境的可能,而且连上诉的机会也没有。



扫描二维码,分享本网页

相关分类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枫华网  

GMT-5, 2024-4-19 20:16 , Processed in 0.048836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返回顶部